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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部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5-25

关于做好2021年教育部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

各教学科研单位:

教育部预计本月下旬至学校开展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,为顺利通过本次安全检查,各教学科研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,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。

一、实验室基础信息和危险源信息

请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务必于521前登录“仪器设备安全使用系统”(http://sys.dhu.edu.cn/sso/login.do)确认并完成实验室基础信息及其危险源信息维护(操作说明见附件1),学校将提交教育部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组。

二、实验室安全档案

请各单位于523日前准备好以下材料,并编制目录归入档案盒内,统一存放在指定地方备查。

1.院系级规章制度(装订本或纸质版):有院系特色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,包含院系的安全检查、值班值日、实验风险评估、实验室准入、应急预案、安全培训等管理制度;制度文件应有院系发文号,文件应及时修订更新;文件应具有可操作性或实际管理效用(应不少于2020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报提及的制度

2.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:近三年学院内部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;

3.本科生和研究生开题报告中的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表格

4.院系实验室安全经费投入(财务凭据)

5.院系安全培训情况及学科特色的应急演练档案

6.院系层面实验室安全检查档案

7.其他实验室安全相关档案

三、实验室安全自查

请各单位及其实验室于523日前严格对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1)》(见附件2)逐项自查,按照即查即改的原则抓紧落实和整改,并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:

1.本单位网站是否有实验室安全工作专栏,或者是否发布安全相关内容;

2.实验室门口是否有安全信息牌(包括安全风险点的警示标识、安全责任人、涉及危险类别、防护措施和有效的应急联系电话等),警示标识与室内实际危险源是否一致;

3.实验室环境是否整洁卫生有序;

4.实验室消防通道是否畅通;

5.是否有统一管理的应急备用钥匙;

6.观察窗是否被遮挡;

7.危险性实验室是否配备相应的急救药箱、药箱不上锁,药品是否在保质期内;

8.紧急喷淋装置及洗眼器是否每周定期自查,有自查记录,是否有出锈水脏水等情况;

9.是否仍使用已淘汰的旧国标拖线板;是否有私拉乱拉电线电缆;是否存在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、接线板放置地面情况;是否有裸露连接线;是否有仪器设备冷凝水橡胶管老化现象;

10.实验中是否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;

11.实验室内是否有危险化学品目录,并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(MSDS)或者安全周知卡,方便查阅;

12.化学品标签是否完整清晰;是否有饮料瓶存放试剂、样品现象(若确需使用,必须撕去原包装纸,贴上统一试剂标签);试剂瓶是否有开口放置现象(试剂取用结束后须立即旋紧瓶盖);

13. 管制类化学品是否落实双人双锁管理要求、是否有使用台账。建议近期购买的管制类化学品,在“实验物资采购与服务管理平台”完成使用台账工作(操作说明见附件3);

14.是否制定实验室或者实验项目的应急预案;

15.气体钢瓶是否配备状态标识(空瓶、使用中、满瓶);是否妥善固定;是否配备必要的气体监控和报警装置;

16. 是否设立化学废弃物暂存区,暂存区是否张贴警示标识并有防二次泄漏措施,包装容器是否张贴相应废弃物标签(包括成分、危害特性、产生地点、联系人、联系方式等);

17.是否高温高压灭菌器灭菌效果监测与记录情况;

18.危险性仪器设备是否有安全警示标识、是否有安全操作规程;

四、剧毒品、爆炸品废弃物专项处置

配合上海市治安总队关于剧毒品、爆炸品废弃物专项处置行动,立即开展剧毒品、爆炸品排查工作,并填写《剧毒品、爆炸品排查记录表》(附件4),于523日前将教学科研单位盖章纸质版送至行政楼111室,电子版发送到lab@dhu.edu.cn,届时学校将同意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处置。

请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时间节点完成上述工作,如有疑问请联系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,联系电话67792460

资产管理处

2021518


附件1 实验室信息维护操作说明.docx

附件2 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1).docx

附件3 危险化学品使用台账登记说明.docx

附件4 剧毒品 爆炸品排查记录表.xlsx